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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评论:大理非法征用口罩去向悬疑 应急防控岂能逍遥法外?

发布时间:2020-2-3 文章来源: 点击:1139


 2020年2月2日,云南省大理市卫健局征用重庆(含湖北省黄石市)9件口罩一事引发广泛关注。2月5日,根据经济观察网报道,大理卫健局表示已经收到重庆来函,但口罩已经发放无法追回,索要物资需要同工作组商量以及同卖家(发货方)协调。2月6日上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最新从重庆方面获悉,大理已经答应“还口罩”,同日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对大理州大理市政府及大理市卫生健康局征用疫情防控物资予以通报批评。一场轰轰烈烈的闹剧就此收尾。

  于法于情,大理都没有征用重庆物资的权力。

  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传染病防治法》均对政府征用做出了规定。其中《突发事件应对法》概况性地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而《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两部法律等级相同,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优先适用《传染病防治法》。也就意味着,征用有两个限制,一是在行使条件上,要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进行。二是在行使权限上,县级以上政府的权力限于本行政区域内,而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由国务院行使。大理征用他省物资,超越征用权限毋庸置疑,除此之外,征用条件也远远未能达到。截至2月6日,重庆确诊人数389例,黄石市566例,云南128例,大理仅8例。大理疫情远远不及重庆、黄石危急。在疫情无情肆虐中华大地,举国上下本该戮力同心、相互帮扶之际,大理于法于情都不该做出征用的举动。

  征用的口罩还回去是不是就可以了?

  根据新京报报道,大理市卫健局回应之前征用的口罩已经送到一线。但是一线具体是哪里?网传大理市分发3万口罩给了房地产协会,也有网传闲鱼软件上出现了发布于大理的一万只起卖的医用口罩售卖行为,单价2.6元。大理征用的重庆物资究竟被发放到了何处,是否被正当使用?同时,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责令大理市政府、大理市卫生健康局立即返还被征用的物资。然而因物资紧缺而被征用并分发的口罩,何以“立即返还”?究竟何时能够实际归还,是否对重庆、黄石的疫情防控造成重大损害,有没有涉嫌滥用职权、传染病防治失职?这些问题值得持续关注。非法征用的口罩不仅仅是还回去那么简单。

  立春后的大地,寒流涌动,无益于病毒的防控,而大理的不讲理更是让一线热血奋战的医护、官兵悲上心头。大敌当前,唇亡齿寒,大理事件必须一究到底,全国各界均应以此为戒,众志成城,尽早打赢防疫攻坚战。(特约评论员 董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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